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13日 19:06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结合我校实际,就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落实。

一、申报条件

1.我校2022届毕业生(专转本学生在专科阶段未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

2.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

3.包含五类人群: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本人为残疾人;

(3)申请并获得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5)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

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以下程序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

1.求职创业补贴自2022届开始,只支持江苏省社保卡发放。目前,只支持5家银行:江苏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社保卡。

学生办理社保卡时,请从以上5家银行中选择,办理时带好身份证、1寸电子证件照。

2.学生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办事大厅,具体链接如下: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选择个人办事,进入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页面(毕业学校为联建学校的,申请和审核归口至学籍地申请,并由联建学校审核上报),填写申请内容,完成后点击提交,等待学校和人社审核。

3、对应身份证明材料分别为: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省人社一体化业务系统会调取全国低保数据库数据。如果调取到低保数据,则无需提供低保证明材料;若系统调取不到,但学生本人确为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按照往年口径,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毕业学年上学期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证明须包含申请补贴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并明确该学生本人享受低保待遇,由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公章要下压落款时间(建议统一使用模板,模板见附件)。

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的,低保证要体现申请学生本人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且在学院审核时有效(主要看年检信息或当地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加盖公章的落款时间,公章要下压落款时间,不能只加盖公章)。

(2)残疾毕业生:省人社一体化业务系统会调取全国残疾人数据库数据。如果调取到残疾数据,则无需提供残疾人证;若系统调取不到,但学生本人确为残疾人的,按照往年口径,提供有效期内的残疾证。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省系统无法调取贷款信息。仍按照往年口径,提供毕业年度的贷款合同。

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可登陆国开行网站,下载电子版贷款合同,作为材料上传,无需提供到款证明,不用把合同打印出来。

非国开行助学贷款:学生提供合同原件,一签多年的贷款合同,必须覆盖毕业学年。

(4)建档立卡家庭毕业生(包含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提供当地乡村振兴局(原当地扶贫办)全国防返贫系统中申请补贴学生的家庭页面截图打印件,截图应包含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加盖县区级扶贫部门公章,公章要下压落款日期(毕业学年上学期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如当地扶贫部门不提供截图,可以由扶贫部门开具书面证明。证明要体现申请学生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和建档立卡户编号,要明确表述该学生目前属于建档立卡户,并加盖扶贫部门公章,公章要下压落款日期(毕业学年上学期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

提供建档立卡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的,原件须有公章,体现申请学生本人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且在学校审核时有效。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开具有效时间必须在:2021年9月1日之后,否则无效。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农村五保证),须有年审时间,表明毕业学年(2021年)9月1日该证有效。

特别说明:孤儿不符合此项身份。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在平台申请后,统一由学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需要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附件2),附件1交纸质版,一式二份,请各学院收齐附件1纸质版和附件2电子版交招生就业办公室(联建专业毕业生的相关情况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办理)。

2.学生处负责汇总全校数据,将确定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校园内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将数据和相关材料上报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3.宿城区人社局签批审核意见后,退还审核通过的材料原件,并完成后续上报工作。

6.省财政厅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于2021年10月底前将求职创业补贴存入毕业生个人账户。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符合条件每一个毕业生都能成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2.求职创业补贴审核严格,请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证明材料。

3.请学生在9月20号之前完成平台申请,所有上传资料请使用PDF格式。

附件:

1、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花名册

3、申请流程及材料模板PPT

学生处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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