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0638业余党校优秀学员考评细则

2016年03月31日 00:00    太阳集团0638    点击:[]

一、考评细则

业余党校是我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是把我院的德育工作放在首位的有效途径,为了更好的发挥“阵地”作用,检验学员的学习效果,掌握广大青年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决定进一步规范业余党校的考评制度,为广大学员营造一个争优创先的氛围,进一步把我院的业余党校工作办出自己的特色。

二、考评对象

凡报名参加业余党校并被批准吸为业余党校学员后,具备如下条件者均可参加考评。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遵守校规校纪,承认并遵守业余党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培训期间没有任何违反院纪的行为。

3、德、智、体全面发展,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4、在学院、业余党校或班级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学员可破格考评。

三、考核办法

(1)实行学分制考核,满分为100分,分别从上课、活动、作业、笔记、测验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1、上课考核部分(40%)。上课考核部分共计40学分,其中上课出勤占30学分、实行扣分制(每人基础分30学分),上课表现占10学分,实行加分制,具体得分标准:旷课一次扣10学分,事假一次扣5学分,迟到、早退每次扣3学分;上课表现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加10、8、6、4学分。

2、笔记考核部分(10分),共计10分,其中笔记的数量占5学分,实行扣分制(每人基分为5学分),笔记质量占5学分;实行加分制,具体得分标准如下:笔记一次缺漏扣1学分;笔记的质量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加5、4、3、2学分。

3、测验考核部分(40%),共计40学分,以闭卷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记分。

4、其他考核占10学分,其中主要以德育为考核内容,根据学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来加分,由辅导员、业余党校共同考核。

四、考核结果

学员考核成绩将通告全体学员,并记入学员档案表。根据业余党校规定对考核成绩在70学分以上的发给结业证书,成绩优的学员(90学分以上)将有资格参加业余党校优秀学员的评选。

五、业余党校优秀学员的评选办法

1、凡是考核成绩在90学分以上的学员均可参加业余党校的评选。

2、考核成绩不足90学分的学员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给予评选资格。

3、将所有具备资格的学员名单报辅导员考察、审议,最后业余党校结合反馈意见确定优秀学员人选。

4、凡被业余党校评为优秀学员的同学,发给优秀学员证书。

5、优秀学员将作为重点考察对象向党组织推荐。

中共太阳集团0638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太阳集团0638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广大学生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性思维能力,加深理解和把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升学生的党性修养,学生党支部决定定期学习理论知识,制定学习制度如下:

1、党小组学习制度。成立理论学习小组,以班级为单位,学习小组由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班级提出申请的同学组成。党支部对党小组学习做到有督促、有检查。

2、理论学习时间为两周一次,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及时做好反馈和记录,实行考勤。学习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教育材料,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以及有关文件资料。集中学习无故缺席三次为不合格。因事请假的需课外自学,其他情况一律记缺勤。

3、党课教育制度。按照课程规定认真完成“两课”学习,考察不合格者延长考察时间。

4、党员思想汇报制度。党员每一季度(结合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提出书面剖析材料)填写一次党员个人记录,内容包括本人的学习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做实事情况,参加党内活动和联系群众情况,以及对组织的建议和意见、要求。在开展党员个人汇报活动中,支部应做到有考核、有分析、有意见反馈。

5、党内谈话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应至少找党员谈话一次,并将谈话情况在支委会上进行反馈,了解党员的思想状况,肯定成绩,指出缺点,促其改正,转达有关反映,听取本人意见。

6、本制度从2015年9月起实行。

中共太阳集团0638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日

太阳集团0638

学生申请入党组织发展程序及要求

1、学生提出入党申请

学生以书面形式向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申请书主要包括:本人正式提出入党要求;入党动机;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南、路线、宗旨、作风、纪律、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理解和认识;对党的历史和伟大功绩的认识与体会(包括思想认识过程以及对党内外、国内外一些重大事件和问题的看法);本人履历、家庭及社会关系基本情况;本人对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验的态度等。

2、 支部派人谈话

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应派人与申请人谈话,鼓励申请人自觉接受组织培养,积极创造条件。

3、 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培养

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要通过吸收他们上党校和党内有关活动等对申请人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明确党的纲领、性质、宗旨、指导思想,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4、确定为积极分子并指定联系人

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和考察,支部委员会讨论认为各方面表现比较优秀的学生,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支部书面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体会。党支部和联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培养联系人主要应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努力进取,积极创造条件。经常向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培养考察以及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5、确定为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团委推荐,学生党支部、总支讨论通过报学院党总支批准后可列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支部要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等形式,对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状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6、召开支部大会

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经政治审查和综合审查合格,各项材料齐全,可以填写入党志愿书。学生党支部对其入党志愿书进行严格审查,确认为合格者,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

发展党员必须具备以下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内容包括本人正式表明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对党的认识、自提出入党申请后自己的思想发展和变化过程、对待党的纲领及党的章程的态度、对待党员的权利及义务和党的纪律的态度、对如何做好一个党员的思想准备及打算、表明自己是否愿意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态度等)、思想汇报(不少于四分)、自传材料(内容包括个人思想认识成长过程、个人履历、主要优缺点、奖惩情况、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党校结业证、群众座谈会记录、成绩表、支部综合意见。

对发展对象,要确定两人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必须是正式党员,其主要任务是指导申请人填写好入党志愿书,并在入党志愿书中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时,实事求是地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对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进行帮助教育,使其按期转正。

学生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主持人报告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提出会议的具体要求;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简历、现实表现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入党介绍人向大会介绍申请人的主要情况,对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意见;与会党员对能否接收申请人入党进行讨论;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和通过支部大会决议;申请人对支部大会的情况表态。

召开支部大会,必须保证绝大部分党员能够到会。支部大会决议必须是参加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超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7、公示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支部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报党总支。党总支对有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予以公示(可以委托支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8、上级组织指派专人谈话

按党章规定,上级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之前,要指派专人同他谈话。谈话内容是对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自己的思想准备及打算等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申请人提高对党的认识,进一步明确自己存在的缺点和不足。

9、总支审批

经学校党委授权,申请人入党由学院党总支审批。审批预备党员,须经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表决决定。总支批准并经组织部审查后,由总支填发《通知书》。党支部应及时将入党通知书送达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中共太阳集团0638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太阳集团0638

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寝室工作职责

1、在联系的寝室(以下称联系寝室)中组织和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有关理论学习,对联系寝室成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2、对联系寝室成员在学习、生活、工作上进行指导,及时了解和疏导联系寝室成员的心理压力和心理障碍。

3、对联系寝室卫生进行督察。

4、对联系寝室就寝、纪律和日常行为进行督察,有违规行为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5、对联系寝室成员入党、评优、评奖等提供在寝室表现情况材料,并具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6、联系寝室发生较大违纪事件或突发事件知情不报的,入党积极分子不予发展,预备党员延长考察期或不予转正,党员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党内纪律处分。

7、该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跟党员发展、党内民主评议挂钩。

中共太阳集团0638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太阳集团0638学生党支部成员考核细则

为加强对学生党支部成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在广大同学中树立起学生党员的良好形象,促进支部整体战斗力的充分发挥,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学生党员

二、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状况

1、按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要求,在各方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对党的知识的学习。积极参与支部组织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及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自身党性修养和辩别是非的能力,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能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3、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密切联系同学,主动为学院工作,自觉为同学服务,做好同学的思想工作,接受同学、老师的民主监督。

4、入党后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不良现象斗争。

(二)社会工作

1、党建工作

(1)认真完成支部交给的党建联系工作,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2)做好所联系班级的党章学习小组的指导工作,积极参与该团支部的推优、政治学习,团支部建设等活动。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在同学中建立党支部的广泛的群众基础,树立学生党员的良好形象,积极正确地引导广大同学向党组织靠拢。

2、班级工作

(1)班级班风和学风的建设工作

(2)班级干部的队伍建设

(3)班级学习带头作用

(4)配合班主任做好学习和生活帮困工作

3、其他

(1)积极参与校、院的学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建设,从而影响并带动周围的同学。

(2)注意在社会上的影响积极主动帮助别人,参与校会公益活动,树立学校的党员形象。

三、考核方法

注:考核成绩=50(基本分)+100(思想政治状况+社会工作)*1/2;满分100分

(一)思想政治状况(满分50分)

1、党支部会议:自觉参加支部会议,是每个学生党员应履行的义务和职责。凡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迟到者每次扣3分,无故缺席两次,迟到三次者直接考核为D等。需请假者,必须会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支部书记同意后方可准假。(满分15分)

3、理论学习:自觉参加理论学习,巩固理论基础。通过学习在有关报刊杂志发表思想理论文章给予加分(院级1分,校级3分,省级省级以上5分)。(满分10分)

4、学生党员行为作风(满分15分)

(1)凡点名批评者(校院、党内一致)通报批评者一次扣10分,警告以上(包括警告)者直接考核为D等。

(2) 严格遵守组织原则。若有故意透露党组织会议有关内容者或妨碍党建工作顺利开展者,一经查明,情况属实,并造成严重后果者,直接考核为D等。

(二)社会工作(满分50分)

1、党建工作(满分30分)

(1)党建联系人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关心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工作、思想及成长情况,及时向被考察对象反馈考察情况,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做好考察工作,并及时地做好必要的记录。不定期统一抽查,一次不合格者扣除5分。(满分20分)

a、及时、主动完成组织所交付的任务,迟交者每人次扣2分,不配合工作者扣4分;

b、定时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并于谈话后,及时做好谈话记录,上交给党小组负责人,备份(要求上交的资料内容详细真实);

c、及时发现优秀同学,及时推荐给组织(满分5分);

(4)切实做好学院安排任务(党员联系寝室等)未完成任务者每次扣1分(满分5分)。

2、班级工作(满分20分)

(1)寝室关系:学生党员发挥模范作用,带动学风、班风、寝室的全面发展。(满分10分)

(2)综合排名在班级后50%,扣2分。(满分10分)

四、考核工作的特别说明

1、每学期自评,支部评定公布一次,每学年总评一次。

2、本考核结果作为每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参考。

中共太阳集团0638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三日

 

太阳集团0638

学生党支部书记工作规范(试行)

为切实发挥学生党支部书记在加强新时期学生党支部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学校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和积极分子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

二、根据院党委、系党总支的工作要点和计划,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要创造性地开展党的各项活动,其内容和方式要不断创新,努力发动广大党员和青年学生积极参加,并在学期末对工作进行总结。

三、紧密结合学生工作与学生思想实际,考虑和安排党支部的日常工作。适时建议召开并主持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议。会议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并模范贯彻执行。

四、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要调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积极性,推动校风、院风、班风及学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党员和学生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支部抓党员、党员带群众,深入到班级和公寓,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好。

五、认真贯彻执行《宿迁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细则》。要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及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支部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党员发展计划;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和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工作;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及时确定学生党员作为联系人;定期召开支部会议,研究讨论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按照党员标准和发展程序,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保证学生党员的数量和质量。根据支部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六、保证党支部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组织生活的考勤;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抓好动员教育、个人总结、群众评议和组织处理等四个环节;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团结、凝聚、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自觉锻炼成长的战斗堡垒;执行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认真做好支部活动的记录和考勤,要将支部每次活动的内容、参加人员及时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每学期末上交系部党总支备案。认真组织开展好最佳党日活动与党建创新工作,按时上交材料。

七、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临时任务。

八、本规范适用于学生党支部书记。

中共太阳集团0638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太阳集团0638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提高辅导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骨干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设建筑工程系辅导员助理。

第二条 辅导员助理是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辅导员助理岗位是培养和加强大学生自我教育能力、自我管理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重要方式,对大学生成长发展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 为规范辅导员助理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辅导员助理的选聘

第四条 辅导员助理的选聘条件:

1、辅导员助理从全面发展,既有群众基础又有工作能力的高年级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学生干部中挑选。

2、辅导员助理应热爱学生工作,热心为老师、同学服务,行为端正。

3、辅导员助理应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具有创新精神,有责任感和事业心,要求办事效率高,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良好的形象和一定的威信。

4、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现象。

第五条 辅导员助理的聘任:

1、原则上每个新生班级配备二名辅导员助理。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增减。

2、辅导员助理实行聘任制度。由学生本人直接向院党总支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辅导员助理报名表》,由院党总支进行选拔审核,确定人选,并授予聘任书。

3、辅导员助理聘期一年;

第三章 辅导员助理的职责

第六条 辅导员助理的职责:

1、协助辅导员老师开展思想教育、学生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2、收集同学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同学思想动态,促进学生与学院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协助辅导员老师加强与任课教师、学生家长的联系,及时掌握学生情况。

3、协助辅导员老师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等活动。

4、密切关注校园动态,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主动地向指导老师汇报。

第四章 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要求

第七条 辅导员助理工作要求:

辅导员助理的工作内容分为基础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两部分。

1、基础工作

(1)宿舍管理:辅导员助理协助辅导员到宿舍检查宿舍卫生、安全隐患和学风等,并做好记录整理工作;利用自己在学生宿舍居住的有利条件将学生宿舍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辅导员反映汇报,防患安全事故和其他事故发生。

(2)困难学生:了解和掌握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生理、心理方面有障碍和疾患的学生情况,并做好分类登记,及时将此类特殊学生情况汇报给辅导员并协助化解矛盾,防止出现极端情况。

(3)稳定工作:通过与学生的日常交流等及时了解学生中的特殊情况和动态,做好该类信息的搜集、传递和反馈工作,尤其是在特殊时期要联系班干部协助辅导员搜集、传递信息;参加特殊时期的值班,及时到位并按学校的要求切实发挥作用。

(4)学风建设:协助辅导员对班级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和专业思想等方面的工作;在考试前,协助辅导员组织开展考前教育,指导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动力,培养良好的学风。

(5)联系沟通:协助辅导员加强与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和班干部的联系;协助收集各班班干部和学生的反映意见并进行分类,同时将整理后的文件提交辅导员协助处理。

(6)日常工作:做好相关文件和材料发放和收集,并做好和表格等工作

(7)系党总支和辅导员交代的其他相关事项

2.教育管理

(1)学术指导:协助辅导员做好本年级的学课竞赛、科技创新等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2)社会实践:协助辅导员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第二课堂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以及暑假三下乡的组织、策划和管理等工作;指导班级同学积极参加院、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晚会等;帮助学生干部拓宽视野,指导学生组织开展有特色的班级活动

(3)公益活动:协助辅导员指导学生自觉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从中培养学生的公德意识和服务奉献精神

(4)院党总支和辅导员交代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五章 辅导员助理的考核与奖励

第八条 辅导员助理的考核:

辅导员助理由院党总支负责管理、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效果、工作责任心。考核评价包括:辅导员评价(60%)、学生评价(40%);

第九条 辅导员助理的奖励:

1.工作认真、负责,考核结果优秀的辅导员助理,可以参评优秀辅导员助理,并对表现优异者授予“优秀辅导员助理”荣誉称号(不超过40%),由院党总支进行表彰奖励;

2.考核合格者,可在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品德行为表现”项目内给予一定加分,其工作经历可在其毕业鉴定中给予证明。并在在党员发展、培养考察和评先评优中可优先考虑。

第六章 辅导员助理的培养

第十条 培养培训

1、辅导员助理培训以学院培训为主,岗前培训与岗中培训相结合,自主学习与集中讲授相结合,注重培训质量及效果,加强辅导员助理的培养及素质能力的提升。

2、每年6月完成新一届辅导员助理聘任工作后,由学院集中组织一期辅导员助理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辅导员助理工作的理论与实务,使辅导员助理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及工作性质,了解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熟悉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辅导员助理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在工作一段时间后,辅导员助理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要定期举办辅导员助理培训及经验交流会,每月进行一次,邀请有经验的辅导员老师或助理开展经验交流,答疑解惑,不断提高辅导员助理的工作水平。

4、学期末进行述职报告。辅导员助理学期末要对工作进行总结,以述职报告的形式上交,学院将选出质量较高的报告汇编成册,作为下期辅导员助理培训材料。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辅导员助理的解聘

1、聘任后未能履行规定工作职责者或考核为不合格的辅导员助理,将取消其辅导员助理资格,并收回聘任书,同时素质测评成绩不予加分。

2、学生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出助理岗位,应提前一个月向学院党总支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正式离岗,解除聘任,同时收回聘任书。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二○一五年九月起实施。

中共太阳集团0638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日

上一条: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投票

下一条:宿迁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五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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